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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祖国 我的检察】贾宇:不负法治使命 不变赤子情怀
我的祖国 我的检察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乐章已经奏响,每一位浙检人的心都随着新中国70华诞的步点而跳动。为此,浙江检察推出“我的祖国 我的检察”专栏,讲述时光流转中我们与祖国、与检察的故事和深情。今天为大家送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撰写的《不负法治使命 不变赤子情怀》。
贾 宇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不负法治使命 不变赤子情怀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回想70年来祖国的发展历程,再回想50多年来个人的成长历程,我深深感悟,个人的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休戚与共、紧密相连,个人的成长在于在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宏大叙事中,怎样把好方向立场,找准自我定位,在大爱与大我中找到自身的价值。
1979年9月,我来到陕西西安,成为了西北政法大学(当时叫西北政法学院)的一名法学生,此后在这里学习、工作了38年的时间,从一名法学院学生,到法律系主任,再到学校校长。在西安,这里有光辉的革命历史传统,我得以追溯延安精神,追溯共产党人的初心;在西法大,“奉法者强则国强”的理念逐渐根植于我心,鞭策着我投身于国家法治建设大业,努力学习磨炼,牢记职责使命。
在西法大任职期间,确立了学校“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育人理念,也经历了更名为大学、设立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成立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种种变革发展,此中,我和西法大的同事们一起,把自己对于法治的理想融入了祖国的需要和人民的期待,也培植出了果实。每每回想在西法大奋斗的那些岁月,可以说,我无悔于挥洒在三秦大地的所有青春!
在新时代检察理念的推动下,我们通过开展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 “三个年”活动,率先建立省市县三级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率先推进服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率先开展全方位检校合作,率先推动政法一体化协同办案,努力把法治实践与国家法治的体制机制建设结合,与维护浙江大地的平稳安定和人民利益结合,与信息化时代发展的新要求结合,也与我多年从事的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结合。这些理念和实践也更大程度地促进了各方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认识。
2019年7月,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检察机关履职赢得了更加广泛的理解、认同和支持。
我也深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的深入健全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向往,作为法律人和浙江检察工作的带头人,如何在法治实践中更好地贯彻党的主张、服务国家的发展、把握社会最大公约数,仍然是重任在肩。
1963年,马丁·路德·金在林肯纪念馆发表演说:“我有一个梦想”。这一年,也是我出生的年份。我也有一个梦想,就是继续把自己投身于祖国的发展、投身于法治的事业,如一颗水滴,汇入河流、继而海洋,如一道微光,点亮微光、汇聚光芒。我愿把“我”融入“无我”,把承担起对国家、对法治最有重量的责任感,作为自觉、应然的状态。只有这样,于我,才是真正的“听从我心、无问西东”;只有这样,才能任何时候,在继续伴随祖国发展进步时,在面对少时对法治的初心时,我可以坦然而无悔地说,这颗赤子之心,从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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